食品污染物是指食品從生產(包括農作物種植、動物飼養和獸醫用藥)、加工、包裝、貯存、運輸、銷售、直至食用等過程中產生的或由環境污染帶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學性危害物質。
記者昨天從衛生部獲悉,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組織修訂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將于2013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據了解,安全法以及一些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國對現在所存在的近5000項食品安全標準進行了清理整合工作,按照計劃,將會在2013年底完成標準的清理。截止到現在,已經公布了乳品安全標準和一些農獸藥殘留以及食品添加劑等,一共302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也覆蓋了各類食品當中所涉及到的健康危害指數的數千項指標。
衛生部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處長張旭東介紹說:“衛生部從2010年開始清理我國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按照規劃將在今年年底完成近5000項標準的清理工作。截止到現在,已經公布了乳品安全標準和一些農獸藥殘留以及食品添加劑等,一共302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也覆蓋了各類食品當中所涉及到的健康危害指數的數千項指標。”
《新修訂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與2005版一個比較大的改變是,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義和食品類別(名稱)說明,本標準規定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如無特別規定的,均是以食品的可食用部分計算。2005版標準中規定的是比較具體的食品名稱,實際執行過程中,由于我國地域寬廣,各種食品不能完全統一名稱或者統一類別。新標準通過食品類別名稱的說明,可以擴大基礎標準的通用性和實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