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印尼貿易部去年底頒布有關限制手機、掌上和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無序進口的新條例,該條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條例規定,進口商持有印尼貿易部核發的進口許可證才能進口上述電子產品,而在申請進口許可證之前須先獲得印尼工業部和信息通信部的相關證明;此外,還須取得國外品牌生產商的進口準證,在國內銷售須通過三家以上本地經銷商,不得直接售予零售商和消費者;進口口岸僅限雅加達、泗水、棉蘭、三寶壟和錫江機場和港口,貿易部核查員將在裝卸口岸實施預檢。據悉,目前印尼進口的電子產品主要來自中國、韓國和印度。印尼貿易部官員稱,政府擬通過新條例保證進口正版電子產品,杜絕非法進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