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程要求在進口水生生物資源及其產品之前,在提交的申請書中應當標注出口方和進口方所簽訂合同的相關信息(合同的批準號碼、簽字日期和合同的有效期),如果在申請書中缺少上述信息,從8月18日起,將拒絕簽發上述產品的進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