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玩具安全委員會同意修訂《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號指令),限制在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或在其它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的玩具中某些化學物質的使用。
歐盟新的玩具安全措施將于2015年底生效,但會設立過渡期,協助業界適應新措施。
歐盟玩具安全委員會同意修訂《玩具安全指令》(第2009/48/EC號指令),限制在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或在其它可能被兒童放入口中的玩具中某些化學物質的使用。
這些措施將就玩具所含的若干類化學物訂立新的濃度限值,涉及以下化學物:
(1) 甲基氯異噻唑啉酮 (CMI)
(2) 甲基異噻唑啉酮 (MI)
(3) CMI與MI的3:1比例混合物
(4) 苯并異噻唑啉酮 (BIT)
(5) 甲酰胺
CMI與MI的3:1比例混合物以及CMI和MI主要用作水質玩具如嗜好顏料、手指畫顏料、窗/玻璃顏料、膠水及肥皂泡的防腐劑,被視為極強的人類接觸性過敏原。含有這些物質的化妝品會導致過敏反應,近期引起不少關注,尤以是在丹麥。
據相關的指令草案,CMI/MI的3:1比例混合物在水質玩具中的濃度限值為1毫克/千克,CMI的濃度限值為0.75毫克/千克,而MI的濃度限值則為0.25毫克/千克。
這些措施設有過渡期,成員國可于相關指令在歐盟《官方公報》刊登后24個月內落實有關措施。
BIT亦是水質玩具如嗜好顏料及手指畫顏料使用的防腐劑,是消費者接觸的主要過敏原,已禁止化妝品使用。
根據歐洲標準EN 71-10:2005及EN 71-11:2005制訂的方法,BIT在水質玩具物料的濃度限值為5毫克/千克。
甲酰胺在塑料及聚合物工業中用作溶劑、塑化劑或在生產發泡膠時使用的發泡劑物質。甲酰胺用于各類發泡膠玩具內,如拼圖墊子。由于甲酰胺可以釋放到空氣中,所以會被兒童吸入。
甲酰胺含量以重量計超過200毫克/千克的發泡玩具物料,在經過最長28日的排放測試后,其甲酰胺排放限值為20微克/立方米。法國已實施這個水平的排放限值。
成員國落實這兩項指令的過渡期為指令于歐盟《官方公報》刊登后18個月。
歐盟的玩具安全委員會原于6月舉行會議,投票決定是否限制苯酚的使用,但該會議已延后,并于不久將來舉行,因此預料該委員會將于短期內對苯酚的使用實施限制。根據歐委會的建議,苯酚的使用限制如下:
˙聚合物物質內的遷移限值為5毫克/升
˙用作防腐劑的濃度限值為10 毫克/千克
˙根據歐洲標準EN71-10:2005及EN71-11:2005制訂的方法決定有關物質是否合格
上述所有修訂均列入《玩具安全指令》附件II的附錄C內。附錄C列出兒童玩具所含化學物的具體限值。這些玩具是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或可以放入口中。歐盟《官方公報》刊登相關指令后20日,修訂即告生效。歐盟《官方公報》料將于9月刊登相關指令,期間歐盟部長理事會及歐洲議會將審議這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