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最終規則于2015年6月23日公布于聯邦公報。修訂了嬰兒配方奶粉營養素規范和標簽規定,將礦物硒添加到所需營養素列表,并訂立了嬰兒配方奶粉中硒的最低限量為2.0 [mu]g/100 kcal,最高限量為7.0 [mu]g/100 kc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