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適用期限的原因是讓歐盟消費者可以分辨環保產品。相關產品的銷售商可以參加環保標簽計劃,向歐盟消費者推銷產品的正面形象。
環保標簽是一項自愿性計劃,于1992年開始實施,并曾于2010年作出修訂。該計劃訂立了一些基本規則,以便頒授環保標簽。對環境影響較少的產品(即環保產品),可獲授予環保標簽。第66/2010號規例訂立了環保標簽計劃的框架,目的并非要區分歐盟制造與外國制造的產品。該項框架規例以產品生命周期的能源使用量為準則,訂立適用于不同產品組別的環保準則。產品必須符合環保準則才會獲授予環保標簽。
歐委會決議載有每個產品組別的環保準則規定。新的第2015/2056號決議延長了5個產品組別的環保標簽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這5個產品組別如下:
電視機—第2009/300/EC號決議:產品組別「電視機」包括以主電源驅動的電子設備,其主要用途及功能是接收、解碼及顯示電視訊號。電視機必須符合載于決議附件內的準則,這些準則旨在減少能源消耗以減低產品對環境的破壞或與能源使用相關的風險(全球暖化、酸化及非再生能源枯竭);減低與天然資源使用相關的環境破壞;減低與危害物質使用相關的環境破壞。此外,環保標準鼓勵使用最佳實務典范(最佳環保方法)及提升消費者的環保意識。
鞋履—第2009/563/EC號決議:產品組別「鞋履」包括各類專為保護或覆蓋腳部而設的物品,這些物品設有與地面直接接觸的固定外底。這類鞋履不應包含任何電動或電子部件。載于第2009/563/EC號決議附件的環保準則旨在限制有毒殘留物的水平;限制釋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推廣使用更耐用產品。環保準則有助推廣鞋履標簽,減低對環境的影響。
木制家具—第2009/894/EC號決議:產品組別「木制家具」包括單獨式家具或嵌入式家具,用途包括存儲、懸掛、躺臥、坐下、工作及用膳,可以在室內及戶外使用,或用作室內商業用途。其中一項條件是產品至少有90%是以實心木材或木材物料制成。環保準則旨在使用以可持續方式制造的物料;減少使用危害物質和排放污染物質;以及經過耐用程度測試的產品。
筆記本電腦—第2011/330/EU號決議:這個產品組別包含擁有多項明確特征的設備,包括專門為攜帶而設,以及可以在連接或未連接交流電源下長時間使用。使用輕觸式屏幕及/或其他輸入設備的個人平板電腦也視為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架并不包括在內。決議為以下各方面訂立環保準則:節能;能源管理;熒光燈內的汞含量;有害物質和混合物;以及納入 REACH法規高關注度物質候選清單(SVHC)的物質。
個人電腦—第2011/337/EU號決議:產品組別「個人電腦」包括擁有多項明確特征的設備,包括只限固定型桌上電腦、綜合型桌上電腦及精簡型電腦。電腦付運時包含的屏幕、鍵盤或其他輸入設備,亦必須符合環保準則。鍵盤及顯示器被視為單獨項目。環保準則旨在減少能源消耗以減低產品對環境的破壞或與能源使用相關的風險(全球暖化、酸化及非再生能源枯竭);減低與天然資源使用相關的環境破壞;減低與危害物質使用相關的環境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