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委員會公布第2013/92/EU號決議,規定木質包裝材料受成員國海關監督。由于多個成員國在木質包裝材料中發現有害生物,因此,自今年4月起,歐盟海關官員可以監督若干類中國貨品的木質包裝,并進行植物健康檢查。
海關的監督工作包括檢查木質包裝材料是否藏有有關害蟲,并要求受監督的貨品必須從發貨人國家付運起14日內,向海關呈上植物檢疫證書。
須受檢查的木質包裝材料包括用以運輸特定貨品的木材及木材產品,如包裝箱、盒、板條箱、桶、托盤、箱形托盤、載板、環形托盤及墊木。只有6毫米厚或以下的木質包裝及經過膠水、熱力或壓力處理的加工木材可以豁免海關監督及檢查。
該決議將于2013年4月1日生效,直至2015年3月31日止。當局將于2014年5月31日檢討決議,評估其效用以及中國進口貨品的木質包裝對歐盟植物健康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