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現行能源效率要求,且和歐盟外部電源供應器行為準則 (CoC) 最新草案的要求保持一致性 (見表一)。預計第一階段 (Tier 1) 及第二階段 (Tier 2) 將分別在2015年6月及2017年6月實施,第三階段 (Tier 3) 則在2019年6月。多電壓輸出裝置 (Multi Voltage Output devices) 納入管制范圍。澄清及訂正低電壓電源供應器及外部電源供應器的定義。未來三年內進行研究及評估下列方向的可能性: 擴大管制范圍至低電壓無線充電器 (Low Voltage wireless Chargers)。將10% 額定負載試驗條件納入主動模式平均效率基準。導入資源效率性參數 (resource efficiency parameter),例如:重量。納入充電器標準化的必要性。 以上的修訂預估可在2015年每年為歐盟省下近3兆瓦小時 (TWh) 的電力。
根據2012年所做的調查,目前市場上產品有52%必需重新設計才能符合第一階段 (Tier 1) 能源效率要求; 93%必需重新設計才能符合第二階段 (Tier 2) 的要求。建議電源供應器制造業者應及早因應,檢視產品是否能達到歐盟未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