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機
食品加工機為加工、處理食品的機械,其設計和制造應保證食品不受病菌的傳染與感染,并達到下列衛生條件:
-與食品接觸的物質應保證其使用前的清潔;
-所有平面必須保證光滑、平整、不能凹凸不平,以防有機物質滋生;
-連接件應盡量減少突出部位、嵌條數量及隱藏的角落;
-所有與食品接觸的表面必須容易清洗、消毒或拆卸,內部表面直徑應均等,以便能夠進行徹底清洗;
-由食品產生的液體及洗滌、消毒和清潔劑應能迅速排出;
-在機器及其底座間采用密封件,以防液體、有機物質滲入,特別是生物、昆蟲進入機器內無法清洗到的地方;
-機器運轉所需的物質,如潤滑劑等,不應與食品發生接觸,因此機器的設計與制造應保證工作人員能檢查該項要求是否得到重視。
對需要清洗的部件,在使用說明中應注明建議使用的洗滌、消毒和清潔劑及其使用程序。
手持或手動機械
手持或手動機械應滿足下列安全與健康標準:
-為保證使用時的穩定性,手持或手動機械應具備充分的接觸面,同時還應擁有一定數量的大小與位置合適的手柄;
-如果松開手柄時容易發生危險,機械本身應配備開啟與關閉的指令裝置,該指令裝置的安裝位置應便于操作人員直接使用,而無須松開手柄。但如果技術上不可行或裝置是分體式的,則不存在上述對安裝位置的要求;
-手持或手動機械的設計、制造或裝備應保證手柄松開后,不至于發生危險。如果技術上做不到這一點,應制定相應防護措施,以免危險的發生;
-手持或手動機械的設計和制造應保證該機械設備在加工物體時能得到全視覺的監控。
-手持或手動機械的使用說明中應包含機械本身的振動的說明,即:操作人員的上肢感受到的超過2.5米/秒2的加速度有效值,同時注明所采用的加速度測試原理或測量方法以及測量所具備的條件等。
木材和同類材料加工機
木材加工機和同類材料(即與木材具有相同特性及加工方法的材料,必須符合下列基本的安全標準:
-加工機械的設計、制造與裝備應保證加工件的安置牢靠、緊固。如加工件置于工作臺上,則應保證工作臺的堅固,同時不影響加工件的移動;
-正常使用加工機械時,如加工件易反彈并傷及工作人員,則加工機械的設計與制造應能防止加工件的反彈,以免造成危害;
-如加工機械停止運轉后,與刀具的接觸仍存在危險,加工機械則必須帶有自動停止裝置,以保證刀具在極短的時間內處于停止狀態;
-如帶刀具的加工機械不是全自動化設備,其設計與制造則應防止傷人事件的發生,或使用圓形截面的刀具并限制其切削厚度,將危害保持在最低限度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