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舊EN1010-1標準區別:
EN1010-1的最新標準為EN 1010-1:2004+A1:2010,較之前的EN1010-1:2004主要區別在于把一些紙張加工機械設備的標準劃分更詳細,一些具體的產品已經劃歸到EN1034系列標準中一些產品已經有了具體的標準。例如EN1034-16:2012,當然標準中對EN12100:2010替換舊標準也對應的做了替換和修改。
協調標準目錄中一些不再適用的標準也已經刪除
專門增加了控制系統的EN13849-1標準的細節要求,詳見EN1010-1的5.2.6
2. 安全風險及要求(序號為標準中章節號)
5.2.1輥子間縫隙的防護,依據EN 349:1993+A1:2008的防護方法,可采用如下兩種:1,前端給物料留有孔隙送料的防護---opening開口。2,前端完全封閉的防護(互鎖或者柵欄bar)
5.2.1.54帶有腳輪運動的設備,底部應該有專門的防護罩,防護離地面距離不能超過15mm
5.2.1.5手輪應不能自動轉動,并且有彈簧等裝置鎖定,要求手輪手柄可折疊
5.2.2經常打開的門或防護罩應該設置成互鎖防護。當使用固定防護裝置時,進行維護,調整的時候,這時候緊固件應保持附著在機械防護罩上(防止緊固件地阿羅丟失)。 生產過程中需要通過防護罩部位觀察的情況下,防護罩可以做成網狀(涂色啞光黑)或者是透明硬質塑料。
5.2.3進入危險區域的防護可采用:1. 防護柵欄 2. ESPDS(光柵保護裝置)
5.2.4潛在爆炸環境使用的設備,本文不做贅述
5.2.5點動按鈕應該是在視野開闊區域并且遠離危險
電氣部分要符合EN60204-1
5.2.6 控制系統:
不能造成次生危險;硬件的失效不能造成危險
液壓/啟動控制系統的安全部件至少滿足PL "c"in accordance with EN ISO 13849-1:2008.也就是要做PL計算。
如果有造成不可逆的對頭部或軀干的傷害危險的相關部件至少滿足PL d
急停回路,互鎖回路的安全部件要符合EN ISO 13849-1:2008 or EN 62061:2005.
5.2.7 指示燈等要符合EN61310-1:20089(關于指示燈的顏色及設置位置要求.)垂直方向的范圍在水平線以下55度到水平線以上25度之間。水平方向在-50度到50度之間
當設備較長或較高時,應配備聲控警示燈
應配置至少一個啟動和停止按鈕。急停按鈕的配置要符合EN13850:2007
5.2.8 當設備需要雙手控制時,雙手控制裝置的設置要求符合EN57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