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8日,國際電工委員會發(fā)布標準IEC 60364-7-711:2018低壓電氣裝置-第7-711部分:特定設施或場所要求-展會、演出及舞臺。IEC 60364-7-711:2018作為60364-7-711:2018 RLV發(fā)布,含國際標準及其紅線版*,新版標準列出了與先前版本相比的技術內(nèi)容方面的所有變更。
IEC 60364-7-711:2018對適用于在展會、演出及舞臺上的臨時電氣裝置(包括移動和便攜式顯示屏及設備)作出要求,以保護用戶安全。本次的第2版撤銷并取代了2007年發(fā)布的第1版標準。此次版本對技術進行了修訂,與現(xiàn)在版本相比,新版本主要有以下重大技術變更:
A)在711.3.1和711.3.2合適位置列表中增加“戶外”;
B)與標準IEC 60364-4-41一致。
(*注:紅線版本即標示出標準修訂過程中,生效標準及其先前版本之間變化的版本,內(nèi)容刪除、格式排版和/或內(nèi)容修訂均通過下劃線和刪除線清晰地標示出來。標準的紅線版本能讓技術專家高效、省力地實現(xiàn)程序、設備和產(chǎn)品上的更改,能節(jié)省時間和資源。)